1 试验设计与方法 Trial design and methods
1.1 试验设计 在中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进行的此项前瞻性病例系列研究,预实验纳入52例符合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周围神经病纳入排除标准的患者。对比患者上下肢电生理检查结果。主要观察指标为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异常率,次要观察指标为末端运动潜伏期异常率、复合肌肉动作电位波幅异常率、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异常率、感觉神经动作电位波幅异常率,F波异常率及皮肤交感反射异常率。
1.2 招募 在中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门诊及医院公告栏张贴研究招聘宣传单,宣传单详细注明临床试验信息,对于符合招募要求患者,经知情同意后,进一步的入组筛选,符合要求的安排入组。
1.3 受试者选择 在中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进行治疗的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周围神经病患者。
纳入标准: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患者。
(1)满足至少2项:①血清抗SSA和/或抗SSB抗体阳性,或者类风湿因子阳性同时伴血清抗核抗体≥1∶320;②OSS染色评分(ocular staining score)≥3分;③唇腺病理活检示淋巴细胞灶≥1个/4 mm2 (4 mm2组织内至少有50个淋巴细胞聚集)[2];
(2)存在感觉、运动、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3)年龄30-70岁,性别不限;
(4)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被排除。
(1)存在外颈、头面部放疗史者;
(2)结节病、淀粉样变性疾病、移植物抗宿主病及IgG4相关疾病者;
(3)血液传播性疾病者;
(4)其他病因导致的周围神经病变者;
(5)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导致的运动、感觉异常者;
(6)伴发内分泌疾病或其他结缔组织病者;
(7)严重的心、肝、肾功能不全、酗酒、有精神疾病者;
(8)进行异常的凝血因子和/或抗凝血治疗者;
(9)肢体末端肿胀者;
(10)皮炎者;
(11)不合作或拒绝合作者;
(12)近期发生的心肌梗死者;
(13)免疫抑制者;
(14)佩戴心脏起搏器或其他植入性医疗器械者;
(15)对刺激高度敏感者;
(16)孕产妇。
剔除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被剔除。剔除的病例应说明原因,并在CRF表记录,剔除患者不纳入疗效分析。
(1)出现严重不良事件;
(2)无任何记录者。
1.4 观察指标
1.4.1 主要观察指标 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异常率。
1.4.2 次要观察指标
(1)末端运动潜伏期异常率;
(2)复合肌肉动作电位波幅异常率;
(3)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异常率;
(4)感觉神经动作电位波幅异常率;
(5)F波异常率;
(6)皮肤交感反射异常率。
上述指标均采用keypoint肌电图仪(丹麦丹迪公司)在安静、屏蔽环境中进行,室温保持24-26℃,肢体皮肤温度保持32 ℃以上情况检测。异常结果判定标准为检测结果超出正常范围,远端潜伏期延长,传导速度减慢,波幅降低、波形未引出均判断为异常。正常值参考北京协和医院参考值和David and Preston的参考值[16-17]。
1.5 试验流程 试验流程图见图1,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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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样本量估算 参照既往文献[18-20],设计本次前瞻性病例系列研究的样本量为100例。
1.7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对于分类变量,以百分比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对于连续变量,采用单样本K-S检验(one-sample Kolmogorov-Smirnov test)检验数据是否服从正态分布,如服从正态分布的以mean±SD来表示。P < 0.05为差异有显著性意义。
1.8 数据收集和管理 研究者须为每位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受试者记录CRF。研究代表或由研究代表指定的人员将授权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者访问电子CRF系统。所有数据都是匿名的。数据锁定之前进行数据检查和审查。系统实时自动备份系统数据。数据库由完整的审计跟踪进行监视,记录所有数据添加、修改和删除的系统用户信息。
1.9 监控方法 临床研究过程中,试验申办单位委托指派的监查员定期对研究医院进行访问,如实做好监查记录,以保证研究方案得到严格遵守,保证所有CRF能准确填写。化验检查分别由研究医院按照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检测。试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须按规定进行室内质控,并获得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质量评价合格证书。
所有参与研究人员应具备相关电生理检查经验,最少进行过50例相关的电生理检查。所有参与研究人员需遵循相同的电生理检测标准,即相同的测量部位及测量方法。
试验测试中电生理检测对患者免费。
1.10 伦理与传播 研究方案经2016年10月14日经昆明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号为20161014011。在研究进行期间,研究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研究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向受试者说明有关临床研究的详细情况,经充分和详细解释研究的内容后获得知情同意书。研究者将书面同意、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中也同意:授权认识可以直接查阅受试者的资料,将允许查看、分析、核对和复制有关本研究的重要记录报告。
临床试验观察表以及知情同意书等资料单独保密保存,非授权内人员不得接触。
文章的撰写与编辑修改后文章遵守了《临床试验方案规范指南》(SPIRIT指南)。研究结果将在同行评议期刊或以会议报告形式发表,出版数据将公开发布于www. figshare.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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