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设计与方法 Trial design and methods
1.1 设计 选取中国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收治的大脑中动脉主干梗死患者236例,随机分为对照组(n=116)和纳美芬组(n=120)。对照组采取常规治疗方法,纳美芬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连续10 d静脉注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主要评价指标为治疗结束后10 d时临床疗效。次要评价指标共有4项:①治疗结束后10 d时的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治疗前和治疗后10 d时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③治疗前和治疗5,10 d时对血清基质金属蛋白酶9水平;④治疗前和治疗10 d时头部行磁共振灌注成像检查结果。
1.2 对象 收集中国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收治的大脑中动脉主干梗死患者。
纳入标准:符合下列所有标准的患者。
(1)符合全国第4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各类脑血管病诊断要点》中关于大脑中动脉主干梗死的诊断标 准[21],并经头颅CT和(或)MRI检查确诊;
(2)发病时间≤3 d;
(3)首次发病;
(4)年龄18-80岁;
(5)患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被排除。
(1)治疗前经动脉溶栓治疗者;
(2)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提示出现新的梗死或者形成出血性梗死者;
(3)出现其他脏器的严重损伤者;
(4)有认知障碍、神经精神病、药物滥用或酗酒史者;
(5)近期应用免疫抑制剂者;
(6)合并恶性肿瘤患者;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8)同时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撤出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被撤出。
(1)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判定者;
(2)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发生了影响疗效判断的合并症或并发症以及影响结果的疾病者;
(3)为加速疗效,合并使用其他疗法或药物而无法判定疗效者。
1.3 试验进度 2011年12月完成试验设计,2012年1月进行临床试验伦理审批,2017年12月进行临床注册,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进行治疗的患者进行收集。2019年12月完成数据分析。
1.4 患者收集 在中国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对门诊及住院患者进行招募。如有意愿参与临床试验,可通过电话、email、微信等方式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1.5 基线分析 所有患者基线资料收集,具体项目见表1。
1.6 随机分组与盲法 从随机数字表中任意一个数开始,沿同一方向顺序依次给每个患者一个随机数字。奇数为对照组,偶数为纳美芬组。分组方案隐藏于不透光的信封中。待有研究对象进入研究时,如果符合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给患者编号,再打开相应编号的信封,按信封内的分组方案进行干预。预计对照组116例,纳美芬组120例。评估者对分组情况盲。
1.7 干预措施 两组患者均应用甘露醇、甘油果糖、血栓通、奥扎格雷钠等常规脱水、改善循环、营养神经治疗,同时给予调整血压/血脂、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及控制感染等治疗。
纳美芬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0.2 mg盐酸纳美芬注射液(规格0.1 mg:1 mL,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加入0.9%氯化钠溶液10 mL使用)静脉注射,2次/d,连续10 d。
1.8 评价指标
1.8.1 主要评价指标 试验以治疗结束后10 d时有效率为主要观察指标。
有效率通过治疗结束后10 d时的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ational Institutes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与治疗前的差值进行评价。其中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9-12分时,为基本治愈;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5-8分时,为显效;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1-4分时,为有效;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0时,为无效;患者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死亡者记为死亡。基本治愈、显效和有效患者所占百分比记为治疗有效率。
1.8.2 次要评价指标
(1)治疗结束后10 d时的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能够反映患者的神经功能,其满分为42分,分数越高表示神经受损越严重[22]。
(2)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在治疗前和治疗10 d时进行评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主要用于评估患者的昏迷程度,是由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的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23]在1974年发明,主要评估有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肢体运动3个方面,三者分数总和即为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3)血清基质金属蛋白酶9水平:在治疗前和治疗5, 10 d时对部分患者进行血清基质金属蛋白酶9水平测量。血清基质金属蛋白酶9水平以ELISA方法检测,试剂盒由鼎国试剂公司(中国长春)提供。
(4)头部磁共振灌注成像检查:治疗前和治疗10 d时对部分患者头部行磁共振灌注成像检查,记录患者病灶侧脑血流量、脑血容量和对比剂平均通过时间的变化情况。
1.9 试验流程 试验流程图见图1。
结局评价时间见表2。
1.10 监查计划 每3个月向各伦理委员会汇报试验进展情况,同时在注册网站更新试验进展状态。由实施者指派的临床监查员定期对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现场监查访问,以保证试验方案的所有内容都得到严格遵守和填写研究资料的正确。
1.11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IBM, Armonk, NY, USA)进行统计学分析。数据以mean±SD表示。先进行正态性检验和方差齐性检验,对于正态齐方差
数据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比较,如不符合正态分布,采用Wilcoxon两样本秩和检验法进行比较。P < 0.05为差异有显著性意义。试验采用意向性分析。
根据作者预试验单纯常规治疗大面积脑梗死的有效性约为60%,而常规治疗联合纳美芬治疗的有效性约为80%。采用PASS 11.0软件进行样本量计算,设定α=0.05(双侧),检验效能1-β=0.9,计算得出样本量为109例。由于试验治疗主要在院内进行,所以患者脱落率较低,预计不超过5%,则每组至少纳入患者115例。最终试验中对照组纳入患者116例,纳美芬组纳入120例。
1.12 数据管理 临床试验观察表由临床研究人员准确、完整、及时填写,经以双重录入的形式转化为电子版文件。核对数据后由主要研究者对数据库进行锁定。锁定后的数据文件不允许再作变动。所有相关数据资料均由中国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保存。数据由专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出版数据将公布发布于www.figshare.com。
1.13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参与研究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临床试验中有关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加以核实,在数据处理的每一阶段必须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临床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必须在24 h内报告伦理委员会。
1.14 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与传播 临床试验方案经中国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文章的撰写与编辑修改后文章遵守了《临床试验方案规范指南》(SPIRIT指南);试验方案已于2017-12-12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注册号为ChiCTR-IOR-17013871。
所有患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对试验过程完全知情同意,并在充分了解本治疗方案的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结果将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
1.15 保密原则 临床试验观察表及知情同意书等任何涉及患者隐私的资料,必须要单独保密保存。在必要情况下只有研究者、申办者、监查员、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查阅所有的研究记录资料。研究者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一切努力保护患者个人医疗资料的隐私。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出版内容重点:组织构建;骨细胞;软骨细胞;细胞培养;成纤维细胞;血管内皮细胞;骨质疏松;组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