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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三校

  • 杂志出版过程应该落实执行的“ 三审三校”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单位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出版单位每出一种出版物,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中级或高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负责校样的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的质量,并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

    1“三审”责任制度

    三审责任制度是出版社和期刊社保证出版物质量的中心环节。稿件接受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同时切实检查稿件的科学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

    1.1初审

    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一般情况,需要在审稿之前过一遍黑马校对,以提高初审质量,避免一些低级错误。 

    1.2复审

    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复审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的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1.3终审

    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根据初、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如果选题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属于应当由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重大选题、或初审和复审意见不一致的,终审者应通读稿件,在此基础上,对稿件能否采用作出决定。

    2“三校一读”制度:

    三校一读制度是传统的校对工作制度。一般书刊都必须至少经过三次校对(初校、二校、三校)和一次通读检查后才能付印;重点书刊、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必须由出版单位内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校对工作的基本操作工序包括:初校、二校、三校、通读、誊样、核红、文字技术整理等各环节。

    2.1 一校(作者、责任编辑各校1次):侧重对原稿校对,力求校样与原稿的一致,纠正版式错误,对有疑问处做出标示。校后通读一遍。要求作者不能对原稿作大的改动。

    2.2 二校(责任编辑、执行编辑各校1次):校对时要确定一校校出错误已改正,纠正版式错误,并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填补遗缺,统一体例。可以使用黑马校对软件的严格校对模式替代人工二校。

    2.3 三校(执行编辑校1次):校对时要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清理差错,确定版面格式。

    2.4 点校:对三校校出错误予以核对,并对文章、版式作最后通校,确保清样无差错。

    2.5 校对签名:校对者应在每次校样上签名,并标明校次,以防差错。

    2.6 责任编辑甩开原稿和三校样对清样进行阅读,寻找差错:在读样后,进行总体扫描,检查有无错字、漏字、表格与插图是否合乎规范,字体、字号使用是否正确等。

    资料来源:以上内容转自306百科中“三审责任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的部分内容,以及2020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内容。




  • 发布日期: 2020-12-12  浏览: 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