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号202004110,作者深圳市XX医院傅XX、李XX、伍X在稿件采用后登陆期刊平台,修改作者信息为北京XX医院孙XX、北京XX医院尹XX,根据本刊要求第一作者姓名及单位投稿后不得修改,作者行为涉嫌文章造假。
编辑部秉承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态度,决定对于该篇文章予以退稿。对傅某、李某、伍某予以3年内不再录用其投稿文章的警示。
并请各位作者引以为戒!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