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工程研究 ›› 2010, Vol. 14 ›› Issue (22): 4155-4159.doi: 10.3969/j.issn.1673-8225.2010.22.041
• 骨与关节临床实践 clinical practice of the bone and joint • 上一篇 下一篇
李智成,王长涛,薛 冰,吕一峰,熊 健,王冬冬
Li Zhi-cheng, Wang Chang-tao, Xue Bing, Lü Yi-feng, Xiong Jian, Wang Dong-dong
摘要:
背景:肋骨骨折是否需要植入物内固定治疗,何种情况下需要植入物固定及固定技术达成共识均不多。 目的:回顾性分析过去2年中39例胸部钝性创伤患者采用肋骨接骨板置入内固定治疗肋骨骨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方法:选择胸部钝性创伤患者39例,男32例,女7例,平均年龄(47.8±13.8)岁;其中有连枷胸无肺挫伤4例,有连枷胸有肺挫伤10例,无连枷胸无肺挫伤15例,无连枷胸有肺挫伤10例。根据患者临床状况,可首先保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肋骨接骨板置入内固定治疗,或急症剖胸同时行肋骨接骨板置入内固定。 结果与结论:患者经置入内固定治疗后胸壁稳定,胸壁塌陷畸形接近矫正,疗效满意。然而,1例68岁有连枷胸有肺挫伤患者,因肺炎、脓毒症,进而出现感染性休克于术后26 d死亡。其余患者胸壁塌陷、胸廓畸形在置入内固定治疗后都得到满意矫正。术后胸片或胸部CT复查肋骨接骨板内固定区肋骨复位好,无松脱移位,双侧胸廓大致对称,患侧与固定前相比胸廓塌陷畸形消失,基本恢复正常。因此,肋骨接骨板置入内固定治疗肋骨骨折,不论是否连枷胸及有无伴发肺挫伤患者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中图分类号: